珠光集團“起死回生”


文:王武50business03

2009925日,對珠光集團是一個具有歷史性意義的日子。這一天,該企業債務重組成功儀式在珠海度假村舉行。至此,一場歷時9年,跨越香港、澳門和內地三個不同法律管轄區域,經過了難以數計的磋商談判甚至訴訟的重組、破產、再重組,終于成功了!

瀕臨破產

據參與此事的一位人士介紹,珠光集團是國家實行改革開放政策後,珠海市首家派駐澳門、香港的視窗公司,誕生於上世紀80年代初,業務涉及填海工程、房地產、金融投資、旅遊、交通運輸、進出口貿易等,其資產主要分佈在澳門、香港和珠海等地。珠光集團在20多年的經營中,曾為珠海的經濟發展特別是融投資起過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上世紀90年代中期,該集團在珠、港、澳甚至在歐美國際資本投資領域,風頭甚健,有過一連串敢為先行的舉措,如銀團借款、在美國發行珠海大道項目債券、珠光發展赴香港聯交所上市等,均屬珠海甚至內地的首創。

得一提的是,該集團早年參與了澳門新口岸及澳門國際機場跑道等大型填海工程,在澳門工程界曾擁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更為珠海的交通能源基礎設施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投資保證,當地的機場、航展、大型港口、橋梁等項目,都留下了它的業績。

這位人士表示,上世紀末的九七亞洲金融風暴,使珠光集團陷入了債務危機。當時,珠光集團為市政府背負了鉅額債務,但舉債得來的資金所投資的項目則大多屬於政府主導的基礎設施,短期內不可能產出效益,因而現金流供應不足,財務運營出現困難。儘管珠光的固定資產不少,名下的物業、土地數量頗多,實際價遠超出所負債務。無奈現金流短缺,加上金融風暴,打斷了正常的融資管道。雖然經過採取多種應變措施,但是債務危機最終不可避免。由於無法依期償還債務,境外的債權銀行提出多項訴訟並且勝訴,開始依法封集團資產,迫使該集團瀕臨破產的絕境,不得不在2001年宣告進行債務重組。

峰迴路轉

根據債務重組的協議安排,珠光集團欠港澳和內地30多家銀行債權人總債務 79億港元,亦即截至2004104日的本息,最終削債總額50億港元,削債率達到63%,成為迄今為止內地國有企業在境外進行債務重組削債額度之最。

珠光集團債務重組,是由珠海市政府一手指導取得成功的。以常務副市長為組長、珠海市多個部門參與的珠光債務重組領導小組,積極參與債權人、清盤人之間的協調,千方百計地探尋重組方案,同時協助投資方籌措資金,用於支援珠光集團債務重組。      

珠光集團的債務償還安排協議是在20061016日正式簽署的。根據重組協議,作為投資方的珠海市國源投資有限公司向珠光集團的銀行債權人支付 31億元人民幣(折合29億港元),其中,用珠光自有物業轉讓收益抵債22億港元),同時抵銷珠光集團所欠銀行債權人的債務本息合計79億港元,削債率63 %,削債金額50億港元。債權人解除珠海市政府曾經為珠光集團借款所提供的擔保責任,終止及擱置珠光集團在港澳法院的破產或清盤程序,恢復珠光集團在港澳的企業法人地位。投資方則取得珠光集團抵押予銀行債權人的資產,以作為支付重組代價的回報。

珠光集團的債務重組,被視為內地國企在境外的視窗公司實施重組並解除清盤破產的成功案例。債權人固然獲得了盡可能合適的補償,作為債務人的珠光集團更避免了清盤破產的厄運,從而擺脫沉重的債務包袱,為爭取生存和發展奠定了基礎。珠光集團的債務重組,提出過多個方案,長期與債權人難於達成共識而幾度流產。經過多次談判,一波三折,峰迴路轉,才取得了現在的雙贏結果。在新的形勢下,珠光集團起死回生後,是否能重振當年的雄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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