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8, Monday


骯髒的十二法

通過廢除法律和覆蓋葡萄牙殖民統治的標識

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法律事務小組會議分析,澳葡政府於1976年至19996月間共頒發了855項法律和法令。

在該855項法律和法令中,十二項因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設立而被全國人民大會常設委員會於199910月決議廢除。

中國日報評論,相關法律的共通點是“......均反映了殖民立法制度,或違反了基本法定義的政治制度”。改革後的葡萄牙傳教士戒律便是其中一個例子。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稱,中國保證廢除這十二條法律後,不會生“任何法律真空”。

另外三項被籌備委員會認定“有問題”而原定同一時間廢除的法律,但因“避免傷害主權移交”而被保留了。當中的一項是,監管從葡萄牙招聘公務員的法律。

最後,另一套法律(約70項)因違背了基本法的精神和條文亦被修正。正如前立法會主席劉焯華所言,這些法律法令並不完全符合澳門特區基本法。

例如:任何提到“土地擁有權”或“土地管理”的契約;“葡萄牙護照”;“葡萄牙身份證”;“領土行政管理”及――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向東區天主教教會提供財政資助,這些均列在澳門組織章程中,該文本“並未被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法制所採納”。

“香港政權交接過程亦為葡萄牙創造了一個負面的先例:兩份聯合聲明均規定的任何法律在過渡時期基本保持不變,但中英聯合聲明規定,只有被香港立法會認可的法律才將繼續有效,因此,英國政府經過一番努力使英國的法律本地化。中國利用這個先例,迫使葡萄牙重複同樣的做法。”歷史學家Cármen Amado Mendes介紹道。即使葡萄牙法律符合基本法。根據同一作者,與香港不一樣,中國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提出強制審。這或許可以解釋為什麼只有十二法律被廢除,另外70項“被修訂”。

不過,對“殖民”色彩的追捕並不局限於本土的法律。

1220日午夜,政府總部的葡國徽章被工人用中國的官方標誌取代了。該“議事亭”的題詞亦被白色帆布覆蓋。

警方的盾牌亦換上澳門特區的標誌。所有警車和摩托車的葡萄牙徽章被換成印有白色蓮花的綠色貼紙。

隨著全中國人民的情緒日益高漲,葡萄牙人的心情卻異常忐忑1220日這一天,新任行政長官決定參加由林家駿主教主持的天主教彌撒。在大教堂里,何厚鏵被教友稱讚為人簡單淳樸,但其行為帶著顯著的象徵意義。

 

被遺忘的標識

1220日並未移除本澳所有“殖民”標識。至少,當中有一個被遺忘了,很明顯,這變得更有意義。這便是以前的海軍造船廠。

旨在“增加城市的展覽空間”,文化局(IC2013年開始維修建築架構,包括其葡國標誌。

文化局在新聞稿中提到,活化後的建築(除了海軍造船廠,仔碼頭也包括在)“具有歷史和文化意義”,並成為展示本地文化的窗口。

現任文化局局長衛鳴談及當時使用葡國徽章的傳統時提到,“為了延續城市的記憶,保存歷史,使其生命力得以加強”。

澳門海軍造船廠於1864年前後建造,曾建造及修理百多種船隻,當中包括香港著名的中式三桅帆船和舢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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