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黎祖賢   
2015/12/16, Wednesday

 


端正恭敬

11月起生效的新法律是公務員制度改革的第一步,旨在引入私人機構的某些做法,與社會改革同步。

 “穩定”是本地居民選擇成為公務員的原因,李小姐亦如是。在中國,公務員被稱為一個“鐵飯碗”。不過這個“碗”實際上比想像中的脆弱多了,因一半的行政職位都需要不斷的續期評估。在李小姐6年的公務員經歷中,已續約三次。 “我不擔心政府不再續簽我的合同:我從來沒有見過類似的事情在我的辦公室發生。”她說。“但是,若我們不需要每隔一年經歷這個程序,那將更好。”

當局顯然聽到她的願望。111日生效的新法律將終止這項無休止的續約,踏出公務員制度改革、某程度上與私營機構及社會發展同步的第一步。

在澳門,32,000名公務員被分為兩大類:,一是編制內人員,即葡文的quadro(實位),另外就是合同員工,即葡文的quadro(編制外合同或散位)。兩者之間的主要分別在於,實位雇員在政府內的職位永久有效,除非違反紀律程序,否則不得解雇;合同制度員工則需要每一年或兩年續約一次,當局有權不需要提供任何理由而不續約。

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自111日起生效。該制度檢討了合同制度下的公務員體系,當局將與工作至少五年或以上,且表現優良的公務人員簽訂不具期限合同。 “這部法律表明了政府重視公務員及社會的要求,簡化了複雜的公務員制度。” 澳門公務華員職工會秘書長李公榮說。“該法案初稿規定了合同制度公務員仍需進行定期續約,這是毫無意義,時下終身制和合同制職員基本上做着同樣的工作。”

 

底線

去年提交立法會審議的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草案中列明,公務員的合同或只可維持最多五年。類似的條款未能說服大部分公務員團體和立法會議員;因此,當局在最終的文本中捨棄了相關條款。

“勞動關係法規定,若企業員工的合同持續時間超過兩年,或連續第三次續約,這些員工應該被視為長期職員。”立法會議員李靜怡說,“雖然政府已經多次強調,勞資關係法和公務員法規是兩個不同的制度,但公務員法規的標準不應低於勞動法,因勞動法代表社會勞動關係中最基本的要求。”

負責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的委員會亦在提交的工作報告中強調,擔任公共部門同樣崗位的合同制和終身制職員的職責和義務“並沒有根本的分別”。因此,委員會同樣認為有必要簽訂不具期限合同,以節約行政成本,確保政府部門隊伍的穩定,該報告補充說。

事實上,政府已經越來越多地使用合同制員工來填補公共服務崗位。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行政公職局提供的數據表明,今年上半年,實位公務員總數為12,130名,與2006年的9,568名相比,

上升幅度達26.8%。同時,合同制員工的數量自2006年的8,385名不斷飆升,今年六月錄得的總數為13,2216,升幅57.7%。

 

補償金額上限

除了承諾公務員合同不設限期外,新的法律亦顯著增加了他們受解僱後金錢補償的幅度。

在過去,若散位合同不獲行政當局續約,員工不會獲得金錢補償。他們只能獲得合同剩餘時間的薪水——上限為三個月薪酬——若政府在到期日前終止合約。例如,公務員可獲得一個月的補償金,若當局在合同到期三十天前終止的話。

但是,新的法律規定,不具期限合同的職員亦有權獲得金錢補充,根據該員工的年資,使用勞動法規定的私營機構解雇補償計算公式計算。例如,某合同制職員在公共機構工作20年,合同被解除後,他可要求20個月的薪酬補償。合同制員工的補償方案比私營機構僱員的更為有利,因勞動法規定補償金額上限是不超過12個月的薪酬,以月薪澳門幣20,000 元( 2,500美元)上限為基礎,新法的上限規定在最後一刻有所降低。

8月,立法會否決了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最終草案中規定的賠償金額上限的計算方式,該計算方式是12個月的月薪,以每月300點為上限基礎。這是自1999年回歸後,由商人及親政府人士主導的立法會第一次否決了法案最終草案中的部分條款。代表勞工和公務員的李靜怡議員批評,相關條款對雇員不公平,來自商界的議員亦趁此機會表達對政府的不滿。

“否決令大家有點措手不及,在表決的時候,25位議員中已有12位投了‘贊成’票。如果有多一位議員投贊成票或棄權的話,該條款或已獲得了通過。”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立法議員稱。“政府一直向雇主施加壓力,要求他們為雇員做各種各樣的事情。部分議員可能認為政府今次需要以身作則:它做的應當比勞動法的基本要求要多。”

 

踏出的第一步

澳門公務專業人員協會主席官世海對新法表示歡迎,認為這是公務員制度的全面改革的第一步。他指出,實位公務員被解聘後除了公積金賬戶的供款外,仍然未能獲得賠償。 “若在政府部門工作不到15年的公務員離職後,將不能得到公積金帳戶中政府部分的全部供款。”他說, “這是沒有任何意義。”

“解僱補償和公積金只揭示了公務員隊伍中,實位職員缺乏的基本權利,我們希望當局把這些基本權利納入考慮範圍。”官世海說。 “主權回歸初期,因政府財政狀況不健全,無人理會這些問題,我們可以理解。但現在,我們正在談及的是數十億元的財政儲備。”

當局反駁,若無犯錯,實位公務員不可能被解雇;換言之,他們被解僱的可能性接近於零。澳門特別行政區現任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八月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表示,去年只有四名公務員因各種原因被終止合同或提前離任,包括辭職。 “當局不會解僱任何員工,尤其是現在,因為我們人手不夠。”

她當時說。

實位公務員缺乏辭退補償的官方解釋無法說服澳門公職人員協會主席高天賜議員。新的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仍存在一些缺陷,如員工是否取得終身合同取決於上司的評價,他說。 “因擔心失去工作,公務員將盡一切滿足上司的要求——這給予了上司們濫用權力和剝削員工權利的空間。”

高天賜認為,當局應繼續改革制度,以加強績效評估的透明度,促進平等對待所有類型的公務員——無論是實位還是散位——做同樣的工作便可獲得同樣的薪酬和福利。政府今年早前表示,正對公務員制度和中央招聘制度進行審查,將在年底完成。

公務員李小姐展望未來,相信新法將不會造成重大影響。“不管有沒有發生變化,在求職市場上,政府工作仍最受追捧,因為更高的薪酬,更穩定,且具有比其他工作更多的福利。”

她總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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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薪浩劫

明年公務員薪酬上漲的決定令公眾詫異,因為政府已為應對於經濟衰退而提出了公共財政緊縮政策。

在過去的幾個月中,多個公務員團體請願要求當局增加高達5%的工資,或者把公務員薪酬從每一薪俸點澳門幣79元(9.875美元)增加到澳門幣83元。 “公務員希望像其他機構的員工一樣獲得加薪;特別是,生活成本仍對基層公務員造成巨大壓力。” 澳門公務專業人員協會主席官世海說。 “政府在這個問題上擁有最終決定權,但我希望當局能全面考慮,包括公務員士氣。”

據了解,政府任命的公務員薪酬委員會已為明年完成了薪酬檢討,把通貨膨脹、公共財政和私營機構的情況納入考慮,並已提交報告給當局。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十月初表示,政府仍未作出任何最終決定,強調不會因早前實施的緊縮措施而擱置公務員加薪。

10月為止,博彩收入連續17個月暴跌,而今年上半年的經濟急跌超過四分之一。當局9月宣布,各政府部門將凍結今年部分開銷,以削減澳門幣14億元支出。

 “儘管本澳經濟仍處於穩健水平,今年迄今為止已錄得數十億元盈餘,政府一直重申在逆境中實施緊縮措施,用意在提醒公眾提高警惕。”政治評論員蘇文欣說。 “所以,這並非政府提出公務員加薪的合適時間。”

蘇文欣清楚基層公務員的生活壓力,他認為解決辦法之一是提高他們的薪酬,中高層職員的薪酬應維持不變。澳門公務華員職工會秘書長李公榮建議當局增加房屋津貼,目前該津貼是每月30薪俸點,以較小的升幅幫助基層公務員,同時安撫社會。

1999年主權回歸,本澳32,000名公務員均享受了8次薪酬上漲,最近一次加薪是今年一月,幅度為6.76%。自2010年起,公務員薪酬增加幅度超過了三分之一,或,薪酬點數從每點澳門幣59元增至每點澳門幣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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