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呈膠著狀態

 

 至今為止,《城市規劃法》已實施了整整一年,牽扯出更多不同利益之間的矛盾。

 

文:黎祖賢

 澳門城市規劃領域的首個法律框架――《城市規劃法》,已生效一年,期間除了最近撤銷秘書處出現漣漪外,沒有掀起大的風浪。

部分觀察家和業內人士把此看作好兆頭,認為新的法律成功制約了行政自由裁量權;部分人士指責當局未能處理好支持法律的細節問題;也有人認為,因處於政府的過渡階段,開發商不願提出重大項目。 但有一個共識:不同利益之間競爭的拉鋸戰只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逐步擴大。“法律生效後發生的變化不多,這在一定程度上證明了該項法律運作良好。”立法會議員區錦新認為。 “例如,我們沒有看到政府像以前那樣,公然行使自由裁量權,隨意批准建築高度上限從10米上升到50米。” 《城市規劃法》於2013年的夏天於立法會通過。和《文化遺產保護法》及《土地法》修訂版一起,於2014年3月1日開始生效。這三個法律框架被視為政府以更開放透明的方式管理土地資源的前進步伐,標誌著過去被市民唾罵的利益勾結的做法已不再存在。 “土地資源是城市發展的根本。”時任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的劉仕堯在立法會討論該法的時候表示。 “城市規劃法提高居民的參與......力圖解決過去因公眾不理解而產生的誤解,以及因對澳門城市發展的忽略而產生的糾紛。” 該法的亮點是建立了城市規劃委員會――一個包括政府官員,專家和民間領袖的諮詢機構――就澳門的城市發展戰略和“規劃條件圖”提出建議。如法律所列明,開發商在進行其項目前,有義務向土地工務運輸局提交規劃條件圖,以決定該項目的範圍,高度上限及地積比率。

 

瑣碎事項

 “到目前為止,我們只討論了小地塊的規劃條件圖。對於面積較大的地塊,有的事先已獲得了批准,或開發商仍在準備申請的材料。”城規會35位成員之一的胡祖傑說。到二月為止的12個月中,他們舉行了17次會議,討論了近120個項目。

“我們目前仍就個別地塊討論,而非更廣義的地塊,例如澳門的不同區域。”澳門工程師學會主席胡祖傑感歎道。“缺乏全面的佈局,很難吸引那些土地所有者提出他們的項目。” “瑣碎事項”的主導權 ―― 用胡祖傑的話來說 ―― 目前委員會的議程是 由於政府需要在法案生效後的三到五年內起草“城市總體規劃”及“城市規劃細則”。根據法律,總體規劃是對澳門城市發展總體戰略方針的設想,而規劃細則是具體要求的詳細計劃,例如土地用途及基於總體規劃部署公共設施。 “若總體規劃和詳細計劃書到位,我們不會審查每一個項目的規劃條件圖。”成規會副主席梁竟成說。 “所以現在我們要開展工作有兩項:在政府起草計劃時,我們則分別繼續審查規劃條件圖。” 政府承諾“今年年初”與委員會分享總體規劃的一些見解,但至今仍未能實現,梁竟成稱。 “現在政府是時候加快速度了。”他補充說。 本刊向土地及工務局諮詢有關總體規劃的進展,但在發稿前仍未收到答覆。官方人士稱,他們於去年進行了一項關於科技問題對城市發展的影響研究,並在整體規劃完成之前,進行幾項諮詢。

 

空白地帶

 立法會議員關翠杏批評政府隱瞞資訊,因為它迄今只發表了城市規劃的部分指導方針 ――部分政府在城規法生效前便使用的關於城市規劃的具體戰略的文件。政府唯一於2013年底公佈了關於氹仔北的發展綱要。

澳門房地產聯合商會副會長關偉霖認同她的意見。 “我不明白為什麼政府需要花四到五年來起草總體規劃和規劃細則。他們沒有必要從頭開始,因為他們一直稱法律之前存在城市規劃的指導方針。”他說。 “各個地區的城市規劃戰略空白使土地擁有者對繼續發展項目感到挫敗。”關偉霖評論道,他同時也是一位地產發展商。 另一個突出的地產組織,澳門建築置業商會,於二月初拜訪了土地工務運輸局,與當局官員交流了城市規劃的意見。該協會在會議後的聲明中呼籲政府應“盡快”闡明各區的規劃,包括青洲一帶及路環蝴蝶大馬路一帶,以便 開發。 該協會補充道,在制定澳門城市規劃藍圖時,關於環境保護及經濟發展的重要性,政府不應優先考慮前者。 本刊向澳門建築置業商會理事長謝思訓諮詢更多對法律的見解,但發稿前仍未收到沒有回覆。

 

新司長

 “例如,氹仔北目前的指導方針是要求數不清的土地所有者向政府提供部分其擁有的土地,以換取發展,這項條件令人失望。”關偉霖表示。 “開發商當然希望政府能夠放寬規定......像增加地積比率及高度上限。”

“新任的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只上任兩個月,我們將看到他的能力,以及在即將公佈的施政報告中是否有任何新的發展方針。”他評論。 行政長官崔世安將在3月23日發表第二任期的首份施政報告。羅立文和新政府的其他官員在12月20日宣誓就職,之後將出席立法會的會議,並解釋其2015年施行的政策措施。 土生葡人取代劉仕堯,成為澳門主要官員,負責監督公共工程,土地資源和交通運輸。劉仕堯在其八年任期中,成為房地產行業的不受歡迎人物,很多人批評他沒有即時的批覆項目。 作為城市規劃委員會主席,羅立文承擔了巨大的壓力。去年被問及對新司長的看法,發展商及議員馮志強只是告訴本地媒體:“我真的很高興有了他。” “很多業界人士希望等待,觀望過渡期後,是否會出現任何政策上的重大變化,而且城市規劃法只生效了一年,所以我們中的大多數人不急於採取任何行動。”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發展商表示。 2014年3月,該法實施前,又傳出一些閒置地塊,其中包括了位於南灣的部分地塊,將趕在最後期限前,趕上施工審批。但至今仍什麼都沒有發生。 “我們一定要讓政府知道我們的想法......過去一年,是一個過渡階段,現在是時候來看看遊戲的玩法。”該發展商補充道。 “我們只是希望政府是基於澳門的最大利益去制定其政策的,不會被那些民粹主義或大聲叫喊的人嚇到”。

 當局踏出的每一步,不僅受到房地產行業的監督,也受到公眾的審查。二月下旬,政府突然撤銷了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其職責將被假定由土地工務運輸局承擔。政府解釋,此次改變是為了提高行政效率,並強調該委員會的職責和運作不受影響。

 

爭議

 崔特首和羅司長提供的理由和說明,未能安撫部分焦慮的公眾。政治評論員黃東近日告訴本地媒體,此次舉動讓政府獲得委員會的主導權,為有爭議的項目開闢逃避的路徑。

“城市規劃委員會的工作涉及到很多的公共利益......這也是歐文龍時代的腐敗領域。”關翠杏稱。她提到的是澳門第一位運輸工務司司長,因涉及工程項目巨額貪污及非法金融操作,於2006年被捕,現需要服刑 29年。“這次政府作出的意外舉動令公眾想到過去,感到擔憂,是不可避免的。”她補充說。 但該委員會的副會長梁竟成卻稱此舉有利。“未來,我們的工作量將越來越繁重,僅靠秘書處,可能沒有足夠的資源來處理。”他說,並強調秘書處只在為會議準備材料時發揮“輔助作用”。

 

更多關注,更多力量

 具體項目的特別工作組、更多的權力和更大的靈活性,這些都是城市規劃委員會成員希望未來實現的目標。

“對城市而言,這是一個新的嘗試。工作量是沉重的,因為在每次會議前,我們需要研究大量的材料。”城規會成員之一的呂開顏主動提到,他亦是澳門理工學院的一位學者。 作為澳門第一個城市規劃的法律,於2014年3月生效,該委員會將就澳門的城市發展向政府提出建議。“剛開始,在一切運行順利前,我們花了四、五個月去適應新的角色。”委員會副會長梁竟成說。“我們採取了一些措施,以改善工作,例如,如果某些項目以前討論過了,類似的項目將不再列入會議議程。” 到2月為止的12個月中,委員會已至少在17個會議中討論了近120個項目,當中至少50多個申請有待進一步闡述。 “該委員會的章程允許我們在必要的情況下,成立特別工作組以解決某些問題,這實際上將提高我們的工作質量。”梁竟成說。例如,部分成員提出成立一個專注於澳門建築設計的工作 小組。 會議安排得更靈活是呂開顏所希望,因為他們的會議通常持續好幾個小時。但成員胡祖傑的願望似乎不太可能在這一刻實現。 “我們應該有更多的權力,”他坦言。 “我們現在只是一個諮詢機構,然而在其他司法管轄區,如香港和日本,類似的機構是法定機構,其建議具有法律約束力。” 事實上,這個問題在城市規劃法的制定過程中曾經討論。政府解釋,因公眾不熟悉這個新概念,所以目前委員會應首先作為諮詢機構存在。但政府沒有說明何時會檢討相關法規,真正意義上的委員會將何時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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