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發明繁榮


 

一個多世紀以來,美國一直是全球創新的主導力量。但中國和其他亞洲國家正在挑戰美國的主導地位,而西方應該歡迎這種挑戰。

中國從模仿向創新的轉變是近幾年來的一項國家政策。例如2011年,政府設立了一系列關於專利數量的宏偉目標。而中國幾乎馬上就成為世界頂尖的專利申請國。

很快,中國在其他重要方面也超過了美國。每年,中國大學所授予的理科和工科博士數量比美國機構更多——而本科生數量更是超過美國一倍有餘。

此外,中國即將在研發投資方面超越美國。自2001年以來,中國研發支出以每年18%以上的速度增長,佔GDP的比重更是翻了一番多。在美國,這一比例則相對穩定。

誠然,這些指標很容易被操縱——批評者往往很快就能指出這一點。但來自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US 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的資料表明了亞洲大部的真正創新動力。東亞、南亞和東南亞國家的研發支出之和已經超過了美國。而該地區技術密集型活動正在快速接近北美和西歐。

事實上,亞洲國家正在助推彼此的創新成功。中國的發明計劃之所以能產生如此快速的結果,部分是因為政府積極地與亞洲競爭對手展開合作。

事實上,儘管存在領土糾紛和其他不和,但日本、韓國、中國以及(在更小程度上)新加坡和中國臺灣的專利官員經常開會定義和協調彼此的知識產權政策。中國領導人知道他們可以從日本和韓國身上學習經驗,後兩者實施鼓勵創新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政策遠遠早於中國。

亞洲知識產權擴張的到底有多大影響難以預測。但其轉型潛力是顯而易見的。

可以說亞洲國家為數以萬計的頂級專家提供了機會和激勵去解決當今最緊迫挑戰——如發展高性價比可持續能源解決方案、確保老齡化人口看得起病,以及改善過度擁擠的城市的生活品質等。這些複雜問題需要大量創新型人才和長期國際合作——不僅僅是找到解決辦法,也要實施這些辦法。在日益依靠知識的全球經濟中,夥伴關係與合作將是自然法則。

在這樣的背景下,西方阻撓亞洲知識產權崛起是相當愚蠢的。相反,西方政府應該支持、學習並摘取東方發明繁榮的果實。比如,在將創新產品引入市場方面領先全球的美國應該為中國創新性大學和小公司提供商業化管道。中國和西方公司應該被鼓勵投資彼此的知識產權。

這樣的合作已經開始了。在2008年,告高智發明公司(Intellectual Ventures,我也參與了創立)在中國和其他創新文化方興未艾的國家展開經營活動,以便關注這些國家發明者的才華和能力。由此產生了包括400多家機構和4,000多個活躍發明者在內的全球網路,它所申請的專利比許多研發密集型公司還要多。

在這一生態系統中,人人都是贏家。發明者能獲得公司在知識產權開發方面的專家經驗,加入由經驗豐富的問題解決者組成的國際社區。高智發明公司對有價值的方案做股權投資。世界都會因這些方案受益。

試想一下,如果有更多的類似專案會怎樣——不僅由公司發起,也可以由政府發起。合作方法有助於改善陷入麻煩的亞洲和西方的交易動態——一個顯著特徵是西方對中國執行知識產權法律不力十分不滿。

西方不應該棒殺,而是可以提供激勵鼓勵中國成為現有知識產權機制中的負責任的行為人。這些激勵可以包括如數以萬計靠盜版為生的中國公司組織可行的替代方案。一些西方企業家已經將這些所謂的“山寨”企業轉變為為它們的原型產品提供量產服務的企業,創造了一種跨境Kickstarter文化。

最終,許多山寨公司將攜自己的知識產權演化為合法企業。由於亞洲國家在更多自身利益牽涉其中時自然會更有力地支持和保護知識產權,因此西方應該找到加快這一轉變的方法。

西方也可以借鑒亞洲國家正在做的各種模式的提升國內創新的實驗。在韓國,LG公司最近提出了一項計畫,從公眾那裏徵求創新思想,承諾如若公司將發明項目商業化,則發明人能獲得此過程中高達8%的權益。這或許是許多美國公司從未想像過的辦法。但它們應該想到。

亞洲也在試驗創新性創新融資辦法,如中國的知識產權交易所和馬來西亞的知識產權貸款計畫。西方應該關注這些舉措,因為它們可以為發現創新和創新融資提供傳統方式(往往結果平平,如風險資本)之外的替代方案。

最後,西方公司應該樂於為出售創新產品的中國企業提供投入品。這一建議可能有些激進,但這只是因為從西方向東方的單向創新流動的觀念過於根深蒂固。事實上,當亞洲頻頻出現神童企業家和高科技創業公司時,西方企業沒有理由袖手旁觀。這些先鋒正在建立各個層面都有入口的生態系統,而西方不應該錯過每一個入口。

隨著亞洲創新自主性的不斷增強,美國和其他發達國家必須找到參與辦法——否則就有可能在徒勞地試圖掌握已成過去的主導權的過程中錯失世紀良機。

 

愛德華.榮格

前微軟公司首席構架師,現為高智發明公司首席技術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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