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詐南美牛仔

 

 

依賴破產程式降低過高債務負擔個人、公司和其他私人企業一樣,國家有時也需要有序債務重組。但阿根廷與債權人的曠日持久的法律扯皮表明,有序主權債務重組的國際體系可能已經崩潰。 個人、企業或政府可能因為倒楣、決策失誤或兩者的共同作用陷入過度負債狀態。如果你背負按揭,然後失了業,這就叫倒楣。如果你的債務是由於你借了太多的錢休長假,或者由於你買了昂貴的電器,那麼應該歸咎於你行為不當。公司企業也是如此:一些企業的商業計畫因為倒楣而失敗,也有一些借了太多的錢給平庸的管理層開過高的薪酬。 倒楣和壞行為(政策)也可能導致政府背上不可持續的債務負擔。如果一國的貿易條件(出口品價格)惡化,並且陷入了長期大規模衰退,其政府收入基礎就有可能被削弱,其債務負擔就會變得過高。但不可持續的債務負擔也可能來自過度借錢消費、沒能征得足夠稅收,或其他削弱經濟增長潛力的政策。 當個人、企業或政府的債務負擔過高時,就需要法律體系提供有序方式將之下降到可持續水準(接近於債務人的潛在收入)。如果違約太容易並且能夠降低你的債務負擔,那麼結果將是道德風險,因為債務人有了做出不當行為的激勵。但如果是倒楣導致了不可持續的債務水準,而重組並降低債務又太困難,結果對債務人和債權人都不利,對後者來說,債務比率下降比債務人違約更好。 找到正確的平衡決非易事。個人和企業適用的正式法律破產機制在經歷了長期演變後才達到了這一點。 由於不存在適用政府的正式破產機制(儘管時任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副總裁的安妮·克魯格(Anne Krueger)在十年前曾提出過這樣一套機制),各國不得不依靠基於市場的辦法解決過度負債問題。根據這一方法,債務國提出以較低面值和/或較低利息和較長期限的新債券代替舊債券。如果大部分投資者接受這一方案,重組就可以成功進行 。 但這隱含著一個關鍵問題:儘管只要壓倒多數債權人已經照辦,破產法庭可以強迫不情願的債權人接受債券替換條件 (所謂的“強制執行”(cram down)),但基於市場的方法允許一些債權人堅持不就範,並訴諸法院要求足額償付。 正因如此,在過去十年中,政府擴大了基於市場的方法,並通過引入集體訴訟條款解決債權人抵制問題。集體訴訟條款可以強制執行大部分債權人接受的條件,已經成為主權債務的標準條款,但2001年危機爆發之前所發行的阿根廷債務並不包含此項條款。儘管93%的阿根廷債權人接受了2005年和2010年的兩次債券替換條件,但一小撮抵制者在美國將阿根廷告上法庭,美國最高法院最近做出裁決,原告有權獲得足額償付。 美國最高法院的裁決是危險的,原因有二。首先,法院第一次裁定一國不能繼續償付接受大規模債務削減(或“剃頭”(haircut))的債權人,除非抵制者已經獲得足額償付。那麼,哪怕只有一個債權人抵制,新債權就得不到償付,既然如此,未來債權人能從支持有序重組中獲得什麼好處呢? 其次,如果抵制者獲得足額償付,大部分接受“剃頭”的債權人也可以要求足額償付。如果發生這一情形,該國債務負擔就會再次激增,達到不可持續水平,迫使政府——在阿根廷的例子中,政府正在償付大部分債務——對所有債權人違約。 在新債券契約中包含集體訴訟條款或有助於其他國家在未來避免抵制問題。但即使有了集體訴訟條款也未必完全高枕無憂,因為根據集體訴訟條款的設計,仍允許少數債權人發動抵制,從而阻止有序重組。 我們需要設計並引入超級集體訴訟條款(不過將其納入新債券契約需要多年時間),否則國際社會可能不得不重新考慮2002年IMF關於建立正式主權債務人破產法庭的方案。必須禁止阻礙對債務人和債權人有利的有序重組的抵制者。

 

努里埃爾.魯比尼 / 魯比尼全球經濟學主席,紐約大學斯特恩商學院經濟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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