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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牌照身價不凡有玄機
皮耶 /文

17taxi01澳門特區民政總署最近因應社會情況而增發50個8年期的的士(出租車)牌照,有關競投及開標活動已於1月13日結束。這次競投活動共收集到613份標書,奪得牌照者中出價最高的達128.899萬元,最低價也有101.211萬元。50個的士牌為民署帶來5,299.7183萬元的收益。普通的一個的士牌照,何以身價如此高昂?

物以稀為貴
的士是城市人最常用的交通工具之一,內地某些大城市的出租車多達十幾萬輛。在澳門,的士主要分為傳統的出租車(由於車身黑色,俗稱“黑的”)以及由宏益電召的士公司經營的電召的士(車身黃色,俗稱“黃的”)兩種,目前共有780輛,其中600輛屬永久性的黑的牌照,30輛為2005年發出的10年期黑的牌照,50輛則為新近發出的8年期黑的牌照,餘下100輛為電召的士牌照。由於永久性的黑的牌照只有600個,具有投資價值,導致市場炒賣,價格約在500萬元高據不下。因此,一般認為,黑的牌照既是生產工具,亦是投資工具。

澳門營業汽車工商聯誼會副會長兼澳門的士總商會理事長凌世豪表示,澳門的士產生於60年代,最初是沒有咪錶也不用納牌的,到了70年代才開始發出牌照。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士牌照價格已升至五、六十萬元。到現在,一個的士牌照的價格已達500萬元左右。

他說:“永久性牌照市值500萬,而今次8年期的士競投出價110萬也算合理。有一條公式可以計算出這個價值:如果你租車的話,現在黑的車租一個月約1萬多2萬元,我當它1萬元吧,一年就可有12萬元車租,8年就96萬,租車也要這個數,再加上10多萬元的汽車,總共110萬,所以競投價只會多不會少。”

今次競投如其所言,正在這個價位附近。

他認為,今次競投不容許投標者轉名,無疑減低了投資價值和增加了投資風險,也令到部份銀行不敢借貸。
澳門民間要求的士司機到舊區載客,但澳門的士司機互助會理事長郭良順指出,為保證收入,目前的的士大多都專走城市外圍,集中在賭場、酒店及口岸載客。“為了生計是很現實的,的士司機去居民區載客,進去花10多分鐘,出來又花10多分鐘,才做得一轉客,但在酒店、賭場載客,就己做了兩轉。這可才支付昂貴的車租。”這就是為甚麼居民區特別是舊區失去的士蹤影的原因。

民署也認為今次增發的士牌照只能起到紓緩作用,不會解決“打的難”的問題,但表示不會透過不斷發牌來增加的士數量。

生財又增值
的士車主只負責收取車租,的士的生意就由司機自己判斷。郭良順指出,目前黑的月租中位數約為14,000元左右,一般是車主自己做一更生意,另一更租給別人做生意,又或者司機從車主手上以1萬多元大租,再分租給其他人,一切燃油費和維修費均要由司機自己負責。他稱,2003年時,每部的士一天可走八十轉(八十客次)左右,但隨著旅客數量大幅增加及道路日益擁擠,目前一輛的士一天約可走七十轉左右,司機收入受到影響。他介紹,扣除車租、油費及維修費,一個司機每月收入約為7,000元以上。

郭良順稱,黑的車租是由市場決定的,他相信今次增發50個新牌,或許有助降低車租。“發50個牌,就需要最少100個司機。現在司機已不是以前經濟差時那麼易找了,很多司機都寧願當酒店專線巴士的司機,也有7、8千元收入,及得上黑的司機。因此有理由相信,為吸引司機,的士車主要減低車租。”

現在永久性的士牌照價值500萬元是否有價無市?郭良順表示,目前永久性牌照主要集中在三類人手上,一類是屬於個人的,他們既是車主也是司機,多數為一早投得牌照或者繼承而來,除非要移民外地或者有重大變故,否則都不會出讓牌照,這類人約佔三分之一;另一類是以前的的士公司,集中了約二三十個左右的牌照;其他大部分就是投資者,擁有的士牌照作為投資工具,出租給的士司機,既可收租,又可保值。

他指出,的士牌照雖高達500萬元仍有需求。據他所知,最近有一輛黑士牌照的成交價為480多萬。他稱,去年有一個外國基金曾接觸他,希望透過他聯絡購買100部的士作為投資,但他對那個外國基金分析這是難以做到的。他說:“我跟他們說要買100輛(100個牌照)一年都搞唔掂!每一輛的士情況都不同,每一輛的士都要轉名,就算你訂下500萬元的金額,車主們都未必肯賣,而且要賣就要連車一起賣。基金不會慢慢等你逐個跟司機洽談,資金是一調就調過來的,他們當然打退堂鼓。”

凌世豪指出,作為一個投資工具,依然有不少人趨之若鶩。最近有不少賭廳廳主收購的士牌照,收購後也是分租出去。他們把的士看作一種長線投資工具,主要是看好澳門的發展前景。從他們的意見看,市場對永久性的士牌照持續有需求,仍有投資者希望入市,只是市場“放盤”的不多。他們都相信未來的士牌照亦有一定的投資價值。

管理有缺陷
作為投資工具,永久性的士牌既可保證又可增值,這主要是基於的士作為一種生產工具,市場(司機)對的士的需求十分殷切。而且,由於的士是一種使用率極高的交通工具,保證能夠生財。然而,這種交通工具卻因為道路和客流等原因集中在城市外圍一帶,民署有設想,希望舊區居民乘車能交納“附加費”,讓的士進入舊區載客。這會否成為另一類商機?

凌世豪認為絕不可取,因為這對居民不公平。為何旅客搭車不用附加費,本地居民卻反而要加多錢?這將引起市民的反感。郭良順則認為加收附加費的話,的士司機也未必會特意跑進舊區,但他認為可加收5元“電召附加費”,因為黑的也有電召服務。如果乘客打電話叫車表示願意加錢的話,作為一種誘因,相信附近的士司機也會去載客的。
據瞭解,目前已有不成文的規矩,居民一般在繁忙時段截車,也願意繳付5到10元的“禮物錢”,以防的士司機拒載。

有種意見認為,解決澳門“搭車難”的問題,可以再批給集體牌照給黃的以外的另一營運者,加強競爭,讓的士更多地進入居民區載客。凌世豪認為不可行,這只會令市面更加擠塞和混亂。他稱,如要規管,應先規管好黃的為先,作為特區成立前取得電召的士經營合約的宏益電召,黃的的合約條文規定他們主要是接聽乘客的電話到指定地點載客,但現在黃的一樣在街上兜客,一樣不願意駛入舊區,根本有違合約條文,為何民政總署不作監管?

他指出,現在黑的與黃的司機間因爭客而矛盾叢生,合約規定黃的不可在酒店及口岸排隊接客,但有時黃的駛過就會捷足先登。因此,他認為政府除了想辦法如何減少澳門的16萬輛機動車、改善道路網外,要減輕市民搭車難的問題,最好還是先規管好黃的,要他們按合約辦事。黃的牌照將於2009年續期,他希望有關方面可以檢討。他稱,儘管黑的也提供電召服務,但並沒有明確的條文規定一定要聽電話載客。

凌世豪說,現在澳門道路擁擠,交通運作困難,與其說的士都往旅客區鑽,倒不如說的士只往賭場和酒店去載客,因為旅遊區美其名有很多“世遺”景點,但連的士停泊區的旅遊配套都沒有,的士司機也很難做旅客生意,只能做賭客生意。

郭良順指出,現在來澳門的旅客與日俱增,要不是有那麼多酒店和賭場的專線巴士,單靠一般的公共交通工具是消化不了的。因此,他相信,未來的士生意,無論是作為投資工具還是生產工具,都“一定有得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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