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業,澳珠中合作的新課題

 

40analysis文:康平

 

今年9月底,國家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和澳門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在澳門簽署了《內地與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補充協議五。該補充協議明確規定,澳門資本可以進入內地投資診所、福利院和養老院等行業。那末,這一政策上的開放,會不會帶來新的商機?能否吸引大量境外資本進入內地這個領域呢?澳門與周邊地區能否通過在這個範疇的合作,使之成為一個新的經濟增長點呢?就這些問題,《商訊》對廣東社會保險學會秘書長韓德平作了訪談。

 


澄清一個誤解

 

韓德平作為廣東省調研中心《建立合作的多元化發展的養老保障體系——澳養老保障比較研究》報告的主筆之一,開門見山地指出:雖然近年澳兩地的經貿交流不斷增加,交流合作的領域也涵蓋經濟、社會、教育、文化等各個領域,但具體到養老保障這樣的民生問題涉及的並不多。究其原因,來自多方面:一是社會保障屬於公共政策領域,屬於政府的職能,市場性不強;二是兩地社保水準還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廣東涉及城市與農村、本地人與外來工等問題,比較複雜。但是,如果兩地在這方面能合作的話,相信會對社會保障的發展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不過,他表示,要澄清一個誤解:探討澳兩地在養老業上的合作,並非一味倡導澳門老年人大規模遷到珠海、中山長期定居,而是研究各方在養老保障業及養老產業層面的合作。他認為,這方面的合作是有一定空間的。

韓德平根據調的數據介紹說,珠海市共有養老機構27家,床位總數約1,400張,基本形成了以各級社會福利中心為主、社會辦養老機構為輔的老年人福利設施和服務體系。但福利設施數量偏少,還不能完全滿足當前需求,現有養老機構,平均入住率已超過73%,每千名老人擁有的養老床位只有18張,相當於1張養老床要”56人。區域過於集中、設施不合理、發展不平衡是目前珠海社會福利服務亟待解決的問題。

 

他指出,相比之下,澳門是一個特殊的城市,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主要傳承自葡萄牙的社保體系。當然,養老保障是其社會保障中最大的部分。澳門現有人口中,65歲以上人口占到總人口的8.3%,已經達到國際上老齡化社會規定的標準(65歲老年人口超過總人口的7%)。未來515年,老齡人口的數量將越來越多,這意味著未來幾年將對養老保障提出更高的要求,而且要增加對老年人服務需求。澳門養老經濟保障是一種供款式入息維持計劃的養老保障制,主要保障對象是就業人口,財政來源包括三方面:一、雇員及雇主每月供款(包括自雇人士),二、澳門政府每年財政總預算收益之1%撥款和特別撥款,三、該基金投資所得的收益。事實上,雇主(30/月)與雇員(15/月)的月供款只是一種象徵性的交納,大部分是由政府承擔了財政責任。

 

韓德平說,澳門基本的養老保障並沒有覆蓋所有人口。基本養老金的受益人口在整個全部勞動人口中的比例雖然每年都有提升,但總人口也在增加。老年人口逐年增加,受到基本養老保障的人口並不多,很多非勞動力人口被排除在基本社會保障之外。

 


建立協作體系

 

韓德平提出,根據澳門、珠海、中山的經濟和產業特點,有必要也有可能建立一種統一的、協作的、低繳費而高回報的針對流動人口的養老金保險體系。從宏觀上看,結合澳的資源優勢與相關地區產業結構的特點,可以建立合作式的養老保障服務模式,適應市場化與社會化的要求,開創以老年產業的形式發展養老保障服務模式,相信能形成生產、銷售、研究、調整、優化一體化的循環發展模式。

 

他指出,首先,澳兩地經濟上一直有足的吸引力、輻射力和增長力;其次,兩個地區之間的資源或要素稟賦、產業結構、發展水準等方面有一定的差異性,有差異性就有合作的可行性;再次,社會生活上具有極大的相似性,兩地人口流動頻繁。尤其是澳門與珠海、中山,地理上相互毗鄰,合作淵源流長,如果在養老保障上相互參照,形成互補,進而合作,必定會形成利益共享、成果多贏的共生型協作機制。

 

他特別提到,澳門完善的養老保障服務體系,代表了一定經濟水準下中西方養老敬老方式的融合,政府經營一間這樣的中心,非政府組織也經營老年人日間中心,成為社會養老服務機構的有效補充,有利於廣東省借鑒經驗,發展非政府機構養老服務。

 

按照他的設想,根據養老保障的最終目的,澳兩地在規劃適用兩地合作養老方案之前,必須對整個方案做出前期規劃,明確方案需要涉及的相關部門、各個部門的責任、資訊的傳遞、人力資源的開發、資金供給等因素。澳門特區與廣東省養老合作方案,必須由兩地政府相關部門主導。這些部門包括社會保障部門(澳門為社會保障基金)、衛生部門、民政部門(社會工作局)、房屋局、非政府組織等。成功的合作方案,需要所有部門相互密切合作。

 

他說,養老保障合作方案實施規劃大體可以概括為:一、由民政部門對兩地養老需求,基本養老資源的綜合考察。要考察的因素有:(1)兩地老年人口狀況(65歲以上)、未來幾年人口老化狀況;(2)養老資源比較,包括兩地的養老資金狀況(政府與非政府)、社會消費水準的比較、養老機構(政府與非政府的)數量與滿足度比較;(3)養老服務模式的缺陷、現有兩地養老服務模式的負擔能力與持續發展能力;(4)對各種養老機構的老年服務人員與老年人口進行調,了解機構服務人員與老年人口的需求、為機構以及生產老年產品的企業提供需求資訊。

 

二、建立一個完整的兩地養老部門與老年產業的資訊系統,目的有:(1)養老機構之間資源可以互補;(2)機構與養老需求者之間通過系統進行交流;(3)企業通過資訊系統獲得老年商品缺失資訊。

 

三、建立從養老保險基金到老年產業再到養老保障服務業的循環發展模式,由養老保障基金管理部門主導,整合兩地養老保險基金,投資老年產業,在未來支付個人養老基金的同時,可以提供養老金的增和養老機構的服務。

 

 

四、專業人力資源的運用,組織兩地養老服務業從業人員互派學習交流,並集中培養,使用一批專業的不同層次的人才,包括在老年日常生活、養老、護理、醫療、康復、保健方面的專業人才。既增加就業,又讓選擇養老服務機構的老年人對機構人才配備充滿信心。

 


發展異地養老

 

韓德平強調,根據實施規劃,考慮到澳兩地關係,建議在廣東省重點發展異地養老機制,主要以珠海、中山為中心,建立機構養老模式。

 

他說,澳門距離珠海、中山兩市較近,組織澳門老人到兩市養老,既沒有差旅費問題,又不會有水土不服的生活困難。以後,24小時通關制的實施及港珠澳大橋的落成,使異地養老更為可行。而且,在珠海、中山建立合作養老機構,一方面可以迎接更多澳門同胞年老時落葉歸根,異地養老,為澳門節約不少的養老資本;另一方面老人作為消費群體是產業、產品定位的核心,而消費群體的數量和消費能力達到相應的水準就會引發產業的聚集。對養老機構的建立以及對老年人的服務,就可以充分瞭解老年人產品使用和服務消費需要,然後針對這些需要和消費特點,加強與現代科技相結合,進一步提高產品和服務的個性化設計,發展出自己個性的經濟——老年產業。

他相信,養老機構必定催生老年產業的建立與發展,同時可以吸引外資投入,建立更多的養老機構,形成一種經濟循環模式。

 

根據人口預測,未來社會老齡化,大量老齡人口使得老年人市場將成為一個擁有巨大消費能力的市場,收益會相當可觀。他為此呼籲,適時就澳地區養老服務事業召開交流會議,推動兩地養老福利機構及相關服務的合作,增進相互提供服務、人員培訓和管理經驗方面的交流。

 

最後,韓德平總結道:養老保障模式在雙方合作的狀況下,有利於對兩地社區和養老機構中的人力、物力、財力進行整合,揚長補短,在現有養老保障的基礎上增加資源設備的利用效率,有利於相互學習並培養未來老齡化社會的專業人力資源,有利於澳經濟聯繫中新的增長點——老年產業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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