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澳,下一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
2008/06/16, Monday

32analysis

 

文:康平

 

在前不久的全國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上,吳立勝、劉衍泉、吳培娟、黎振強、鍾小健、賀定一、崔世昌、尤端陽、潘漢榮、黃如楷、顏延齡、林金城、陳明金、李佳鳴、王彬成等15位澳區全國政協委員聯署,提議設立“澳珠新經濟示範區”。他們提出,為落實“粵港澳經濟區”設想和可持續發展的需要,實現澳門、珠海和粵西地區之間的經濟合作、創新與轉型,展示相容兩種社會制度的區域經濟統籌發展的新思路,有必要設立“澳珠新經濟示範區”,實現“一個40萬噸深水港、一個軌道交通(廣珠鐵路及澳門輕軌延伸線)、一個創新產業區、一個國際化數位化和園林生態化的新型城市,並建立輻射國際、內地的流物中樞平台及新工業企業的創新孵化平台。”

 

倡建新經濟示範區

 

這項提案認為,建設新經濟示範區,可徹底改變澳門以博彩業為主的單一經濟結構,實現經濟多元化發展;避免澳門在粵港澳經濟區的統籌發展中被邊緣化,為澳門經濟長期穩定的發展提供廣闊的空間,為珠海和粵西地區的經濟發展與對外合作增添一個新的亮點。同時,對澳、珠乃至廣東省和國家的發展都有巨大的推動作用。“示範區”若順利建成,將會是中國經濟發展史上第一個自由貿易區、第一個數位化城市、第一個大規模後工業時代產業區及第一塊“兩制共融”的試驗田。

 

暨南大學經濟學院教授龔唯平日前在接受《商訊》訪問時表示,他已從新聞中獲悉這個設立“澳珠新經濟示範區”的提案,也希望有關設想能夠獲得中央政府的支持,但是否用“新經濟示範區”這個名稱還可商榷,因為以往從未批准過這種功能性區名。而他本人則長期關注珠三角地區的經濟合作問題,就珠澳攜手共創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作了專題研究,並圍繞這個構想提出了兩地合作的目標模式、發展路徑及策略。

 

龔唯平就這個話題指出:“改革發展面臨的主要任務之一,是力求在關係到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體制改革上取得‘突破性進展’。對於區域經濟發展來說,創建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是難得的歷史機遇。在新時期,珠澳合作的目標模式應該是:攜手共創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並以此推動兩地經濟的全面合作,促進經濟高速穩定發展。”

 

他回顧道,2004年11月,深圳市上報國家發改委的《全面推進綜合配套改革工作總體方案》,最早提出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的構想。2005年6月,國務院批准上海浦東新區進行市場經濟綜合配套改革試點。2006年6月,又正式批准天津濱海新區為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上海浦東新區和天津濱海新區成為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後,迅即步入了經濟發展的快車道。此後,申請加入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呼聲不斷從各地傳出。從發展態勢看,國家將繼續擴大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範圍,但與上海浦東和天津濱海試驗區有別,每個試驗區的改革側重點不同,屬於一種“專題性改革試驗區”,要求在不同地區探索改革發展中存在的各種突出問題。

 

“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主導功能,是實現從開放示範到綜合改革示範的根本性轉變,包括經濟體制、行政體制、文化生活、社會和諧和生態環境等方面,是一個全方位的制度創新過程。”龔唯平分析說,從已經批准的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來看,國家的戰略意圖是明確的。一是著眼於制度創新,為全國提供可移植、可推廣的制度性改革經驗;二是著眼於對外開放的大局,探索對外開放的新模式,在世貿和東盟戰略的佈局中確立對外開放的重要基地和示範區;三是著眼於區域發展,探索新的區域協調發展途徑。

 

綜合配套改革試驗

 

龔唯平指出,珠澳攜手,共創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既符合國家總體部署,又符合長遠發展需要;既具有必要性,又具有現實可行性。

 

他認為,首先,國家設立綜合改革試驗區的主旨在於制度創新,建立既符合國際慣例又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澳門實行的是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自由港制度,而珠海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具有不同社會經濟制度的兩座城市緊密相連,對於制度的比較、借鑒、引進、實驗和創新,無疑具有許多便利之處。並且,澳門素有“半個解放區”之稱,制度層面的合作在政治上障礙較小。在“一國兩制”的大框架下,珠海借鑒澳門的市場經濟體制進行制度的綜合改革試驗,具有其他城市所不具有的得天獨厚的優越條件。因此,設立珠澳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有利於為全國提供制度創新的經驗和示範。其次,根據國家全面對外開放的戰略佈局,未來將重點發展與歐盟和東盟國家的經貿關係,建立多層次的經貿合作。澳門與分佈在世界上4大洲、擁有2億人口的8個葡語國家有著傳統聯繫,與歐盟國家也有著特殊的夥伴關係,參加了許多國際條約及組織,歐盟給予澳門出口歐盟成員國的產品特定數量上的免稅或低稅優惠,並將澳門納入了歐盟的國際投資夥伴計劃。因此,設立珠澳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也有利於發展中國與葡語國家、歐盟和東盟國家的經濟貿易,擴大對外開放。再次,保持回歸後的香港、澳門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是中央政府的一貫方針。由此可見,設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對於促進澳門的發展和穩定,不僅很有必要,而且意義重大。

 

龔唯平還從從中央政府和珠海本身兩方面論證了創建珠澳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可行性。中央對珠海的發展和珠澳經濟合作一直高度重視。2003年12月,珠澳跨境工業區經國務院正式批准設立,成為全國唯一的“跨境”經濟功能區。2005年9月,溫家寶總理視察廣東第一站就親臨珠海橫琴,讚賞“橫琴島真是一塊寶地”,要“謀而後動,不可亂動”,與澳門聯合開發,並囑咐珠海特區要“特別能創新”。此外,中央和廣東省主導的區域合作也推出了一系列重大舉措:CEPA的順利推進,“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穩步構建,泛珠區域合作以及以“9+2橫琴經濟合作區”的開發,都為創建綜合改革試驗區創造了條件。

 

從珠海本身的條件來看,創建綜合改革試驗區的可行性主要表現在:一是經濟基礎良好。經過20多年的開發建設和高速發展,珠海已經為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二是基礎設施較為完善。以交通為例,京珠高速公路、珠海機場和高欄港的建成,使珠海擁有現代化的陸海空交通網。1999年澳門回歸時期,珠海與澳門一起進行了一系列大型基礎設施建設。近年,粵西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和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建成通車,廣珠城際軌道交通正式動工,高欄港區兩個5萬噸級集裝箱碼頭開工建設,港珠澳大橋和廣珠鐵路等重大項目取得突破性進展,使珠海的外部交通將得到根本性改觀。三是發展潛力巨大。與深圳等城市土地開發接近極限不同,珠海西部有豐富的土地資源,還有140多個海島和豐富的海洋資源。四是珠澳合作基礎牢固。在珠海的外商投資格局中,澳門客商在多項外商投資指標中僅次於香港而占第二位,近年更呈現取代香港成為最大外資來源地之勢。雙方都在合作中獲得了巨大發展,這為促進兩地更高層次、更大規模的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制度創新帶動發展

 

龔唯平指出,創建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無疑將面臨巨大的挑戰和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問題。創建試驗區的基本策略是:充分利用澳門來作制度創新的大文章,把珠澳合作從單純的經貿層面提高到制度層次,以制度創新帶動經濟跨越式發展,同時為全國提供改革發展的經驗和示範。

“如果雙方溝通能達成共識,最好聯合申報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這完全可實現互利雙贏:對珠海,可以得到國家的支援和政策優惠,真正確立珠江西岸中心城市地位,實現超常規的大發展。對澳門,可以分享試驗區的優惠和利益,擴大經濟發展的空間,緩解過分依賴博彩旅遊業而產業結構失衡的問題。”龔唯平如此建議道。

 

在他看來,珠海的最大優勢就是毗鄰澳門。但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珠海對此的認識並不十分清楚,往往拘泥於“大香港、小澳門”的觀念,甚至還有“大珠海、小澳門”的說法,認為澳門經濟規模小,而且產業結構畸形,無論在產業上還是在技術上都無法輻射和帶動珠海。這顯然是一種片面的“見物不見人”的物化觀念,只看重資金、技術因素而忽視了制度因素,也沒有看到澳門在國家一盤棋上的戰略地位和價值。事實上,珠海過去沒有全方位利用澳門的優勢,尤其忽視了在制度創新方面的優勢。

 

龔唯平分析說,澳門是一個自由港,沒有外匯管制,資金進出自由;是一個獨立關稅區,與世界上許多國家簽定了各種貿易協定,直接奉行國際慣例;一直實行簡單的低稅制政策,工商業營運成本低。如何充分利用澳門自由港的制度優勢,這是一個首先應該研究的問題。其次,澳門既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又貫徹《基本法》;既有資本主義制度的一般性,又有澳門本身的特殊性。這對於制度的比較研究,借鑒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的成功經驗,也提供了良好的條件。珠澳兩地制度不同,制度的差異雖然造成了合作的困難,但如何在“一國兩制”的大框架下化解制度的差異以及因不同的管理理念和管治方式而產生的矛盾,也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

 

通過項目合作雙贏

 

龔唯平表示,在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模式下,珠海與澳門之間制度層次的合作,有著廣闊的發展空間。但應該注意的是,制度創新的合作不能憑空進行,而必須雙方達成共識,找到適當的方式和途徑,通過具體的合作項目,來真正達到制度創新和互利雙贏的目的。

 

他具體提出,現實可行的發展路徑主要有三:第一、加快珠澳跨境工業區的建設和發展,實現出口加工貿易方面的制度創新。珠澳跨境工業區的建立,有助於整合珠澳兩地各自的優勢,實現兩地制度、土地、勞力以及科技資源的共用和合作,促進產業分工和佈局的互補,提高經濟發展潛力。但是,建設跨境工業區,不僅僅是建一個0.4平方公里出口加工區,更重要的還是建一個制度創新的實驗區。作為一個主權國家、兩種法律框架、兩種經濟體制下的次區域經濟合作,其制度創新意義更為重大。第二、共同開發橫琴島,實現境內外聯合開發建設的制度創新。該島山清水秀,土地資源豐富,可開發的面積達40多平方公里,堪稱中國南海的一顆明珠。1992年,被廣東省定為擴大對外開放的4個重點開發區之一。2004年,廣東省提出由“9+2”各方按照“共同開發、利益共用”的方針,設立“泛珠三角橫琴經濟合作區”。珠海市橫琴開發調研組則提出,橫琴的基本定位應是港澳與9省區兩大經濟板塊全面對接的“介面”,兩類不同經濟體制的“轉換區”,產業效能的“放大器”,新一輪改革開放的“試驗場”。如何開發橫琴?是建成出口加工區還是建成旅遊度假區?是多方合作開發還是由澳門主導開發?這將取決於國家發展戰略的需要,但可以肯定橫琴開發的關鍵在於制度創新。第三、合作打造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的平台,實現對外開放方面的制度創新。首屆“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在澳門成功舉行,常設秘書處亦在澳門設立,澳門得以直接提供仲介服務。實踐證明,內地和葡語國家之間不但存在著廣闊的合作空間,彼此的積極互動可引發出許多新的商機。珠海應該與澳門攜手參與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平台的建設,把平台效應傳遞擴散到內地,在擴大對外開放的同時,積極推進相關的制度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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