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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尋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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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300個債權人要求澳門巨龍船務有限公司破並索賠總共2億港幣,但只有很少人將得到賠償。

生意失敗的低成本船務營運商 - 澳門巨龍有限公司債權人數目不少,超過300個債權人在香港上月舉行的會議上一共要求索賠2億港幣。

其中,兩個最大的債權人是一家獨自擁有澳門巨龍的本地控股公司和團購網站香港Groupon

4月,在與Groupon的一次合作中,澳門巨龍在五天賣出超過60,000張來往港澳的船票。據媒體報導,此次合作澳門巨龍共獲得超過4百萬港元的收入,售賣的船票是正常價格的70%

上個月的債權人會議確定了在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的臨時清盤人,並成立了檢委員會。其中一個清盤人黎嘉恩拒向《商訊》透露每個債權人要求的索賠額,但是確定了總索賠額達2億港幣。

澳門巨龍經營14個月後,最終在今年9月申請破。公司把其破歸咎於澳門政府,認為政府限制其客輪的載客量,違背諾言。而政府聲稱設定最高限度是考慮到仔臨時客運碼頭的容客量。澳門巨龍的客輪則是在該碼頭航的。

澳門巨龍每天來往香港與仔四次,客輪一程能承載1,152位乘客。政府把載客量限制到少於三分之二。即使如此,根據當局的資料,澳門巨龍每程的平均乘客數量仍低於最高限度。

債權人的優先順序

澳門巨龍的清盤人現在正設法賣出公司資。黎先生:“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知道能否兌現現金。我認為可變賣的資少於2百萬港幣,債權人肯定不會完全獲得賠償。”

優先的債權人將首先被作出賠償,其中包括澳門巨龍的前僱員們。債權人的律師初步估計他們被拖欠的未付工資有850萬港幣。

一個仍未解答的問題是:誰擁有澳門巨龍的雙體船?據新聞媒體報導聲稱,澳門巨龍沒有自己的客輪,而是向其聯營公司租借的。但據《南華早報》消息,一間代表中國銀行澳門分行的香港律師事務所在9月沒收了雙體船,作為價1.6億港幣的兩筆未償付貸款之抵押。

澳門巨龍前僱員代表律師要求法院確保僱員們一直能知悉雙體船沒收事件的發展,同時如果中國銀行退出,僱員們可以介入。

澳門巨龍已經失去了其來往香港澳門的經營許可,及其給予澳門政府200萬澳門幣的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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